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日前,国家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发出通知,下达“民转公”专项指标25万个。此举表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将如期实现。
民办教师是我国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1977年,全国民办教师多达491万人,为我国农村教育和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有计划地将合格的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九五”期间,国家共安排近80万名专项指标用于民办教师转公办,各省区也相应配套指标用于“民转公”。继北京、上海、天津之后,浙江、江苏、福建、宁夏等省区已提前解决了本地区的民转公问题。